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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01-0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

为满足我区工作需求,提高工作质量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男性8名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标准,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确保聘用人员素质。
二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(一)范围
1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具备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,全日制本科优先;
2、 年龄在30周岁以下。(198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);
3、具有邢台地区户籍,或常住邢台;
4、符合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:已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并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。
(二)条件
1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,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;
2、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,口齿清晰,普通话流利标准,反应敏捷,善于沟通;
3、组织纪律观念强,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;
4、身体健康;
5、男性要求会驾驶;
6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允许报名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2)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;
(3)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情况的;
(4)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(工作日时间);由于男性工作人员报名人数暂时未达到开考比例,现将男性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延长至1月31日。

2、报名方式:报名者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,同时提交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,不接受委托报名。如未达到1:2开考比例,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。
(二)笔试
报名通过人员根据网上通知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,笔试时间、地点等具体要求祥见通知。
(三)面试
根据1:2进入面试的比例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。面试人员名单、时间、地点等要求祥见通知。
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%。
四、工资待遇
工资待遇为1590元/月(随最低工资标准增长),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工伤三险,三年期满退出岗位。
五、本公告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。

联系电话:0319-3636017